根据申请人提供的不动产权属相关资料,按照《物权法》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李明所有的不动产位于合阳县城关镇西环路北段西侧梨花苑B区中区2幢4单元201号,该房屋产权证为陕(2019)合阳县不动产权第0001761号(大证),房屋建筑面积为110.82平方米。
李明于2017年11月25日去世,被继承人李明遗留的上述不动产由其父李茂儿、其母成天亮、配偶常艳、女儿李思婷儿子李思琦5人共同继承。
2021年1月11日,其父李茂儿、其母成天亮、配偶常艳、女儿李思婷儿子李思琦5人到合阳县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其父李茂儿、其母成天亮自愿放弃被继承人李明该房屋所有权的继承权,并同意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李明配偶常艳和女儿李思婷、儿子李思琦名下。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可向合阳县不动产登记局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直接对其不动产权进行转移登记。
联系电话:0913-8596660
合阳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