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政办发〔2020〕146号
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维护我县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决定对合阳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职责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王振华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陈 康 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柳 洋 副县长
成 员:李小锋 发改局党委书记
孙天学 财政局局长
白雪峰 公安局副局长
宁卫中 法院常务副院长
高敏革 检察院副检察长
周治民 教育局局长
董亚斌 农业农村局负责人
金增龙 市场监管局负责人
毛红玮 民政局局长
李永宏 住建局局长
王 辉 商务和经合局党委书记
刘宏武 金融合作服务中心主任
李 丽 信访局局长
吉宏伟 融媒体中心主任
刘亚辉 人行合阳支行行长
各镇(街道)镇长(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处非办”),办公室设在金融合作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发改局党委书记李小锋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金融合作服务中心、人行合阳支行主要领导兼任,负责组织协商、督促、落实全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从金融合作服务中心、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抽调组成,集中在金融合作服务中心办公。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自行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二、工作职责
(一)金融合作服务中心: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的非法集资风险活动排查。负责全县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的组织协调、情况收集和总结等工作。
(二)财政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打击非法集资的查处工作,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经费纳入政府预算,每年经费不少于10万元。
(三)公安局:受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的举报,依法对公众举报、行政部门移交的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线索及时立案侦查,依法查询、冻结、扣押和处置涉案资产,最大限度追赃挽损、保护群众利益。对网络非法集资活动进行监测。参与全县非法集资线索核查和风险处置工作。参与非法集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协助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和集资参与人稳控工作。
(四)检察院:依法做好非法集资案件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和诉讼监督工作。
(五)法院:依法做好非法集资诉讼案件的受理、审判和执行工作。为处置非法集资案件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
(六)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开展农业领域(含涉农互助合作组织、农业种植、养殖和农业产品开发的专业合作社等)涉及非法集资的防范、监测和预警工作,加强日常监管。
(七)市场监管局:加强对金融服务类广告的监测和监管,依法组织、指导查处违法金融服务类广告。督促相关企业履行信息公示义务,对构成经营异常情形的及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发现涉嫌非法集资风险苗头的,及时抄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受理社会公众的投诉举报,参与认定非法集资活动的性质并进行查处。参与全县非法集资线索核查和风险处置工作。
(八)教育局:加强对在校学生等特殊群体的金融知识和风险警示教育。
(九)民政局:组织开展对社会养老机构、新型养老企业、慈善公益社会团体等领域涉及非法集资的防范、监测和预警工作,加强日常监管。
(十)信访局:负责全县涉及非法集资投资受损群体的信访维稳工作;负责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的接待群众上访,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十一)住建局:加强对房地产领域涉及非法集资的防范、监测和预警工作,加强日常监管。
(十三)商务和经合局:组织开展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等行业领域涉及非法集资的防范、监测和预警工作,加强日常监管。
(十四)融媒体中心:负责全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舆论氛围。
(十五)人行合阳支行:负责对以洗钱为目的非法融资活动的排查处置,组织开展对互联网支付业务、第三方支付机构、虚拟货币等行业领域非法集资的防范、监测和预警工作,加强日常监管。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账户名单,配合开展非法集资的资金支付结算方式、资金流向等情况的监测工作,对银行账户资金异常交易情况及时进行掌控。参与全县非法集资线索核查和风险处置工作。
(十六)各镇(街):成立相应的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加强上下工作衔接,确保组织领导到位、人力财力物力保障到位,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合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