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政发〔2020〕36号
为切实做好我县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参保对象
凡具有我县城乡居民户籍或取得我县居住证且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城乡居民,大、中、小学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都属于参保缴费对象,实现应保尽保,力争全覆盖。
二、参保登记
医保局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登记工作。税务局具体负责医保缴费工作。医保局按照税务局传递的征缴入库信息进行权益记录。
三、缴费期限
2021年度城乡居民参保个人集中缴费期限,原则上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
四、参保缴费及待遇享受时间
(一)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280元。凡在规定集中缴费时间内自愿参保并按照规定的个人缴费标准足额缴费的个人,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资助参保
1.全额资助。医疗救助资金对特困供养人员(含孤儿、事实无人供养儿童等)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缴费人不缴费。
2.定额资助。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个人参保缴费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即先按全额预缴,其定额资助资金按照政策由县级相关部门原则上于2021年3月底前通过惠民补贴“一卡通”或社会保障卡等渠道支付给缴费人。
贫困人口同时有两种及以上资助参保政策,按其中资助参保标准最高额度执行,禁止重复享受参保资助政策。
(三)2021年1月1日起当年出生的新生儿,自出生日起90天内须在本人户籍地或居住地医保部门或社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可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参保登记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当年出生新生儿参保不缴费,次年以自然人身份参保缴费。
五、缴费方式
(一)自行缴费
缴费人可通过税务局指定的金融机构(陕西信合、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开发的手机APP自行完成缴费;也可以通过金融机构(陕西信合、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营业网点的柜台及自助终端机等渠道办理缴费。
(二)新增缴费
税务局无信息的新增拟参保人员,须到户籍或居住证所在镇街医保办或县政务服务大厅医保25号窗口进行人员信息登记,县医保局进行参保状态确认后,将新增人员相关信息传递给同级税务局录入后,缴费人可通过税务局提供的缴费渠道自行缴费。
六、缴费票据
(一)银行代收以银行自助设备机打小票或者柜面打印的《陕西省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费专用票据》为缴费依据。
(二)缴费人通过手机APP等电子渠道缴费的,电子订单的支付凭证可以作为缴费依据。
医保局政策咨询电话:5528269
税务局业务咨询电话:5510065
合阳县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