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7期)
近期,合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抽检(以下简称抽检)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调味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饮料共22类食品231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15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详见附件1)。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合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6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国家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 2707-2016)、《豆芽卫生标准》(GB 22556-200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GB 2733-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水果和蔬菜中500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GB 23200.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560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的通知》整顿办函〔2010〕50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抽检项目
(一)食用农产品
1.韭菜(食用农产品)检验项目包括腐霉利、毒死蜱、氧乐果、克百威、3-羟基克百威、甲拌磷、甲拌磷砜、甲拌磷亚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镉(以Cd计)、啶虫脒。
2.菠菜(食用农产品)检验项目包括毒死蜱、氧乐果、阿维菌素、氟虫腈、氟甲腈、氟虫腈砜、氟虫腈亚砜、克百威、3-羟基克百威、水胺硫磷。
3.番茄(食用农产品)检验项目包括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苯醚甲环唑。
4.鲜食用菌(食用农产品)检验项目包括二氧化硫残留量(以SO₂计)、百菌清。
5.黄瓜(食用农产品)检验项目包括克百威、3-羟基克百威、毒死蜱、阿维菌素。
6.豆芽(食用农产品)检验项目包括亚硫酸盐(以SO₂计)、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6-苄基腺嘌呤(6-BA)、铅(以Pb计)。
7.鸡蛋(食用农产品)检验项目包括甲硝唑、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氟苯尼考、氟苯尼考胺、金刚烷胺、磺胺类(总量)、磺胺间二甲氧嘧啶、磺胺甲恶唑、磺胺喹恶啉、磺胺间甲氧嘧啶、磺胺甲基嘧啶、磺胺甲氧哒嗪、磺胺嘧啶、磺胺二甲嘧啶、氯霉素。
8.猪肉(食用农产品)检验项目包括恩诺沙星、环丙沙星、磺胺甲基嘧啶、磺胺甲恶唑、磺胺二甲嘧啶、磺胺间二甲氧嘧啶、磺胺间甲氧嘧啶、磺胺喹恶啉、磺胺嘧啶、磺胺类(总量)、氯霉素、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
9.芹菜(食用农产品)检验项目包括辛硫磷、铅(以Pb计)、汞(以Hg计)、亚硝酸盐(以NaNO2计)。
10.辣椒(食用农产品)检验项目包括辣椒素、毒死蜱、二氢辣椒素、克百威。
11.豇豆(食用农产品)检验项目包括敌敌畏、乐果、多菌灵、百菌清、镉(以Cd计)、氯氟氰菊酯。
12.柑橘鲜果(食用农产品)检验项目包括艾氏剂、克菌丹、三硫磷、氯氟氰菊酯。
13.香蕉(食用农产品)检验项目包括吡虫啉、吡唑萘菌胺、丙森锌、毒死蜱。
14.牛肉(食用农产品)检验项目包括铅、汞、沙门氏菌、大肠菌群、氯霉素、恩诺沙星、环丙沙星。
15.茄子(食用农产品)检验项目包括敌百虫、乐果、氯氟氰菊酯、铅(以Pb计)、汞(以Hg计)。
16.白菜(食用农产品)检验项目包括敌敌畏、乐果、马拉硫磷、倍硫磷、氟、汞的残留量。
(二)、其他食品
1.糕点检验项目包括酸价、过氧化值、大肠菌群、霉菌、铝的残留量。
2.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检验项目包括黄曲霉毒素B₁。
3.茶叶及相关制品检验项目包括铅、蚍虫啉、联苯菊酯、灭多威。
4.蛋制品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大肠杆菌、沙门氏菌。
5.淀粉及淀粉制品检验项目包括铝的残留量(以干基计)、铅、二氧化硫残留量。
6.豆制品检验项目包括丙酸及其钠盐、钙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铝的残留。
7.方便食品检验项目包括酸价、过氧化值、菌落总数。
8.酒类检验项目包括甲醇、氰化物、糖精钠(以糖精计)。
9.粮食加工品(小麦粉)检验项目包括镉、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粮食加工品(挂面)检验项目包括铅、脱氧乙酸及其钠盐;其他粮食加工品(生湿面制品)检验项目包括铅、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其他粮食加工品(发酵面制品)检验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钠盐、糖精钠;其他粮食加工品(玉米粉、玉米品、玉米碴)检验项目包括赭曲霉毒素A、玉米赤霉烯酮。
10.肉制品(酱卤肉制品)检验项目包括胭脂红、糖精钠、苯甲酸及其钠盐。
11.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检验项目包括铅、溶剂残留量、特丁基对苯二酚、乙基麦芽酚。
12.水产制品检验项目包括过氧化值、N-二甲基硝胺。
13.速冻食品(米面)检验项目包括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糖精钠、铅(以Pb计)。速冻食品(调理肉制品)检验项目包括铅、氯霉素、胭脂红。
14.调味品(食醋)检验项目包括总酸、山梨酸及其钠盐、糖精钠;调味品(酱类)检验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钠盐、氨基酸态氮;调味品(香辛料调味油)检验项目包括酸价、过氧化值、铅;调味品(其他香辛料调味品)检验项目包括铅。
15.饮料(包装饮用水)检验项目包括界限指标、铜绿假单胞菌、镍。
16.蜂产品(蜂蜜)检验项目包括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计数、沙门氏菌。
17.糖果制品检验项目包括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18.蔬菜制品检验项目包括亚硝酸盐(以NaNO₂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19.膨化食品检验项目包括过氧化值、丙二醇脂肪酸酯、二丁基羟基甲苯、着色剂红花黄、二氧化钛。
本次抽检的产品包括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饮料共22类食品。抽检依据是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 2707-2016)、《豆芽卫生标准》(GB 22556-200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GB 2733-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水果和蔬菜中500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GB 23200.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的通知》整顿办函〔2010〕50号、《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560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